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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0日 印痕(二)

星期六, 10月 10th, 2009

    因为疼痛所以记得还是因为记得所以疼痛。


    你笑起来,像月光。她记得那个男子这样说。


    她只是刚失恋,说失恋也不准确,最多是一场暗恋。她是个轻淡的女子,喜欢或爱也只是放在心里,不让对方知道,他们是要好的男女朋友,仅止于此。


    她那天和他们一起,他,他的女友,还有其他几个,认识的不认识的,他的身边总有那么多人。她看着心里爱过的那个人,他和他的女友很相衬,大概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,似乎觉得自己的放弃是对的,便不由自主地笑了。


    你笑起来,像月光。那个男子在她身边轻声说。她略略抬了抬头,夜色疏朗,月亮被薄薄的云层遮住了,光影流动。送她回家的男子,很普通的样子,见过几次,又不是他,她记不住那么多。


    之后又断断续续碰到几次,世界那么小,她只是生活在他的光晕里。男子有时会和她聊几句,有时会送她回家。


    那天是他女友生日,她和男子都去了。他在台上唱歌,是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子歌唱,她看着他在那里弹吉它,心里微微有些酸楚。男子的手这时在底下握住了她,温暖有力,她便任由他握着。


    她和男子之间的恋爱并没有什么特别,闲时一起吃饭看场电影,聊一些彼此都认识的朋友,自然包括他和他的女友。她大部分时间不多话,静静地听着,渐渐觉得眼前的男子亲近起来。


    她生日的那天曾经犹豫过是不是该去对他说,她以往的生日都是和他及朋友们一起渡过,他不是一个细心的人,但只要她提起就会热热闹闹地给她庆祝。她很晚收到他发过来的一条信息,生日快乐。那时她正和男子一起吃饭,男子递过来一个首饰盒,是一条新月坠子项链,荧荧泛着蓝光。那晚她没有回家,月亮很圆。


    他和女友不久后分了手,她心里有些惋惜,也没有多问。


    第二天男子过来找她,对不起,我爱的是她。她怔了怔,想起过往种种,仿佛有一些明白,便兀自笑了。


    男子走后她摘下项链,月亮坠子有些尖,握在掌心里微微地疼。
    如果疼痛可以。
她用刀划破了手腕,也不是很疼,不会比爱或者不爱更疼,流了些血,用手绢扎住也就渐渐止了,手绢都染红了,但也不过像抽一次静脉血,她并不想死,不过是想记得或者遗忘。


    她后来成了笑语妍妍的女子,喜欢戴手链,珍珠绿,玛瑙红,水晶黑,也有男子细看了问及,她有时候也会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,我也有不开心的时候,看对方讶然且退缩的样子也就岔开了不说下去,后来习惯淡淡地说一句意外。那是一个过往,和谁都无关。

白色

星期五, 06月 19th, 2009

    很久以后,子樱还能记得那个瞬间。
    那天良久来找子樱,说好了在公司门口等。子缨下得楼来,一个顾盼并没见着人,倒是被明晃晃的日光照得条件反射般眯起眼,这时便见良久从转角处过来,笑嘻嘻的,白色衬衣,明亮闪耀,仿佛有光束笼罩。
    子樱心里咯噔了一下,看着良久走近递过来一根冰淇淋雪糕,恍惚想起年少时等候她的少年。子樱不知道那算不算她的初恋,如果被爱也可以算的话,她知道少年爱她,绵长且纯真,但不知为什么,她后来总是想不起少年的模样,只记得一个站立的白色身影。“过来时正好看到。”良久说。子樱笑笑接过来,那是两人某次聊天时说起过的东西,良久是沉稳细心的男子。子缨和良久一起往地铁方向走,阳光强烈,冰淇淋雪糕融化得很快,啪嗒掉下来一块,倒把子樱吓了一跳,似乎听到心里有什么东西也融化了掉落下来。
    坐地铁是子樱的主意。良久平日里自己开车,今天车子送去保养,叫的车。子樱觉得地铁更方便快捷,私底下其实想看看更多不同的良久。她看他买票,在地铁里有些拘谨的样子,脸上是不动声色的,心里想着刚才的一刹,少年如果今天在,大概就是良久这样吧。

    未完。

星期二, 06月 20th, 2006

[align=center]林 雨[/align]
林雨今天生日。
昨晚,李阳从H市打来电话,说今晚会赶回来陪她吃饭。林雨知道李阳记得她的生日,结婚三年,每年的这一天,他都会陪她去饭店庆祝。
陪,想到这个字,林雨不自觉地笑了笑,李阳是不会在这种问题上动脑筋的。每次都是她订好饭店,他在那里等她。“接啊送啊的,夫妻间就不必这么麻烦了。”
李阳不是一个浪漫的人,开始恋爱时还会送送花,时间长了,有时候会问一句,要不要送花给你?若林雨说算了,也就真的没有了下文。
“去哪里吃饭啊?”
“你定吧,我来买单。”
“我的生日礼物呢?”
“你要什么,我把钱给你。”
林雨开始还有几分娇嗔,几次下来,也就习惯了。李阳有几次还问:“我这个老公好不好,每年都送老婆生日礼物。”林雨笑着推他一下,“什么呀,你都不知道预先买来给我惊喜,每次都是我自己去挑。”但想想李阳对自己还是关爱的,心里其实就默认了。结婚过日子,本来就不象谈恋爱那样你浓我蜜,布衣荆裙、柴米油盐,两个人都会还原出最真实的面目。
但有时候也会觉得不满足,不过30岁,生活就象白开水一样,一眼望到底了。
真是快啊,一眨眼就30岁了。林雨在镜子前站定,眼角已经有了微微的细纹,但面容还算姣好,身材是凹凸有致的,没有了青涩的少女气息,自有一份淡淡的从容和少瑞脑消金兽妇的成熟丰韵。林雨对着镜子笑了笑,对自己还算满意。
都说30岁是一个界,过了就算彻底和青春岁月告别了,应该好好纪念一下。林雨穿上了白色的大开领针织衫,又翻出条平时不太穿的藕荷色及膝裙,罩了件淡绿色的风衣出了门。
家离公司不很远。这两年李阳做医疗器械上了轨道,加上林雨也还算不错的收入,两人贷款在市中心买了套三居室的商品房。平时林雨骑车上下班,锻炼身体是一个原因,另外还可以美美地睡一个懒觉然后气定神闲地算好时间出门,不用象挤车或叫车的同事那样需留出时间给不确定的路况、车况,即使这样还得三天二头狂奔着进公司,气喘吁吁或香汗淋漓的。
但今天换了裙子,就不方便再骑车。在小区门口,林雨叫了辆车开往公司。

在公司的电梯口,林雨碰到了沈斯德。
林雨在电梯的镜子里打亮沈斯德,40多岁的男子,整整齐齐的发型,挺直的腰背,还是神采奕奕的。
对沈斯德林雨心怀感激。去年公司人事大变动,林雨原来的部门撤销了,是沈斯德找林雨谈话并把她留了下来。林雨想到许多以前不熟识的同事现在会有意无意地跟她套近乎,有时候也会暗呼侥幸。所以但凡沈斯德的意见,林雨总是积极地去响应。
人是要懂得回报的,况且沈斯德也实在是个能干的男子。公司几百号人,部门之间争功邀宠、权利相争已是心照不宣,就是所在的部门,林雨来时也是勾心斗角、暗流涌动。
沈斯德那时和副手闹得很不开心。本来工作中意见不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,偏两个都是心高气傲的人,谁都不服谁的气,左右又有人煽风点火,就针锋相对起来,有几次还在部门会议上剑拔弩张。底下的人多是各为各的主,夹在中间的几个就很为难。
林雨也仔细考虑过这个问题。手里的几件事都是副手负责,她工作起来虽不遗余力,但在感情上还是偏向沈斯德。毕竟是正职,又在关键时刻拉过她一把。 所以沈斯德有时候问起手头的事,她总是会一五一实地如实汇报。
事实证明林雨的选择没有错。两个人矛盾公开化之后,那位副职被调往另一个不太重要的部门担任正职,因为是提了一级,脸面上还过得去,总算客客气气道了别。他那些手下,找不到新靠山又见识了沈斯德的手段,也就低下头老老实实地做事,一时间部门竟显出欣欣向荣的气息来。
而只此一役,沈斯德把林雨当成了自己人,很多事情也绕过了新副手直接交给她做。
两人从电梯出来,就最近的工作聊了几句,进了各自的办公室。

(未完待续)

桃花癣

星期六, 04月 30th, 2005

下了一场小雨。
子樱从斑马线过马路时,雨已经停了。并没有红绿灯,往来的车辆从身边驶过,溅起细密的水花,有几滴落在子樱着轻薄 ** 的腿肚和脚背上,微微地凉。
毕竟是春天了。两边的围墙已经挂满绿色的藤蔓,高高低低的,那样密,间或缀有各色不知名的小花。说是围墙,其实是一人半高的黑色栅栏,顶上有尖尖的头。隔着栅栏,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里面的情形,一边是新建的小区,褚色的外墙,楼与楼间距很宽,中间有几块草皮,种了桃树、玉兰,靠围墙的边上是几株夹竹桃,探出细细长长的叶子。另一边是小学,不大,看进去只一幢教学楼,但有很整齐的操场,有几株李树在靠近栅栏边的跑道一侧。
子樱住在路尽头,四、五个年头的小区,但没有那样好的绿化。她于是常常不自觉地在这条路上放慢脚步,看桃红柳绿,看清晨小孩子背着书包走进校园,清清脆脆的童音喊着“老师早!”而现在,学校的铁门已经关上,只空旷的操场和校舍映在天空下,在雨后湿润的空气中,如此静谧。
子樱这天去了郊外,在成片成片的桃树林里穿行停留。

第二天,子樱的脸上开始有红色的小点,毛刺刺地突起。
这副鬼样子,经过褚色小区的时候就有些心虚。但世事大抵如此,想见的时候见不着,不想见,偏又遇见了。
“早,子樱。”良久穿一件浅色的茄克从大门内走出,眼神在子樱脸上有片刻的停留。“去看桃花了,过敏。”子樱说着,暗暗骂着自己的沉不住气。
和良久是几个月前认识的。
那次子樱参加一个培训,因为其他的事情耽搁,到达会场培训已经开始了。随便找了个空位子坐下,因为课程的精彩,休息的间隙便找旁边的人借了记录。那个人就是良久。
子樱想起良久给她的第一印象,很普通的长相,却剃了个时髦的寸头,清瘦干净。那天,二人互换了名片,因为从事相同的工作,又通过几个电话。有一次不知因了什么话题,说起各自居住的地方,发觉都是熟悉的,再细问,竟靠得这样近。
奇怪以前居然没有见过,或是见过彼此也没有留下什么印象。
再经过那里时就留了几分心。

天气一日暖过一日,路旁的桃花都盛开了。子樱脸上的红点逾发多了,一粒粒的,很有些触目惊心的味道。
碰到良久的次数多了起来。良久有时会叮嘱她去看医生,注意饮食,有时也会玩笑地说:“子樱,你的桃花运来了。”
桃花运?暗自在心里笑了。她一向对男女之情看得透彻,往往是爱情还没有开始,却已经将结局看了个一清二楚,就好象战争,对方还没有进攻,她先自退了场。桃花,不过是路边的风景。
而这次,经过褚色外墙时会想,良久走了没有?良久回家了吗?一个人没事在家,也会在黑暗中揣想良久在做什么,想起良久也曾邀请她去家里,她却拒绝了。担心什么呢?可到了第二天,却还是期盼那个身影出现。我是太寂寞了,子樱想。

那个傍晚,子樱正要过斑马线,看见良久拐进小路,进了绿树荫荫的小区。良久的身边是一个年轻女子,也是苗条清瘦的个子,和良久牵着手。
这样的结局似乎是在意料之中。这是个新建的小区,良久一个人或不是一个人,子樱不是没有想过,只是二个人靠得这样近,她每次经过那个门口时,似乎已经习惯了去寻找那个身影。
良久的头发有些长了,子樱想。良久会有幸福的生活,他的孩子今后会上旁边的学校。
虽然是傍晚,太阳还是明晃晃的。子樱看见自己的影子,在夕阳的照射下穿过铁栅栏,狭长地投在小区的地面上。桃花渐渐谢了,红色的野蔷薇开得正艳。子樱脸上的红点已经消退,这一次过敏连同这一个春天都要过去了。

1月14日 海深蓝后记

星期五, 01月 14th, 2005

不知为什么想起肖,所以写了《海深蓝》。
开始很顺利,因为是真实的人和事,记忆的原因,可能年代和时间上有些偏差。但我不知该如何结束,我已经很久没有肖的消息了。
如果仅仅作为写作,最后一节完全可以省略,那就是完全不同的结局了。但我实在不忍心。生命要有延续,我们必须好好地活着。
但从我内心深处,其实更认同这样的结局:
她恋爱,却总是不了了之。她不由自主地抗拒着他人的接近。太近的距离使她窒息,如涌来的海浪。
她发觉自己不能爱了。
想必,一个人若遭遇那样的经历,将会有永远抹不去的伤痛,也许还有自责。我这样想。
她来来回回地在海边奔跑呼喊,嘴唇失血。
肖是外表温柔内心坚毅的女子。比我能干。我希望她快乐地生活。

我似乎也是那个不会爱的女子。

喜宴

星期五, 12月 31st, 2004

戏里唱:
醉笑陪君三万场,不诉离伤。

过了大桥。雨渐成了雪。
2小时的车程,气温也低了2、3度。

汽车并未拐进车站。在路边靠了,下了客,又继续朝前开。
这里很早以前就不是终点站了。她知道。车站还是十几年前的样子。她特意绕到候车室去看了看。空荡荡的,没几个人。
这里对她和杨来说,曾经意味着广袤的天空。

她是回来参加杨婚礼的。大红烫金的喜帖。杨熟悉漂亮的瘦金体字。
一定来。杨电话里说。

她穿了件米黄的大衣,里面一件紫红色的毛衣。杨喜欢她穿黄色,象《初吻》里的苏菲·玛素。
这里更冷清了。一个人打着伞走在雪中,两旁是白墙灰瓦。
江南小镇。她和杨都爱的古朴悠闲。

婚礼定在云山楼。这里以前是戏园,后来改做了茶室,现在又成了酒楼。
她小时候在这里看戏,草班剧团,简陋的场景,伴奏演出却不含糊。
有一次听评弹。月黑沉沉,夜漫漫。她跟着台上的弦声哼着,杨微笑着看她。
杨不爱看戏,只是陪她。她其实也并不十分爱着,小镇的娱乐太少,她只是爱这份热闹。

杨给了她一个灿烂的笑容。新娘子化了妆,很漂亮。
她突然有些伤感,如果她不走,如果她留在这里。就想提前入席,杨说,拍张合影吧。

她和杨的合影很少,虽然杨曾一直在她身边。
她不爱拍照。那些影像在相机、镜框里,象被束缚着。她是爱自由的。
她想着有一年,也是下着雪,她一个人在北方,无助而且寒冷,对着他们的合影忍不住大哭。杨会给她温暖,但她终究没有回来。

一桌子的陌生男女,欢言笑语。她离开得太久了,想要开口,已经回不去小镇的口音。
也有面熟的。盯着她良久,恍然大悟似的,朝杨那边瞅着。
她只有微笑着。一个人喝酒。
杨挽着新娘一桌一桌地敬酒。笑着。

杨应该是个好丈夫。
她离开的那一天,喝多了酒,对着杨唱戏。醉笑陪君三万场,不诉离伤。
能陪着看戏的,也能携着手慢慢走完人生吧。

退席。临走前,杨给了她一个拥抱,一如从前。

赶夜场的跳舞女子

星期四, 12月 23rd, 2004

浓艳的妆容
覆盖青春的苍白
轻薄的纱裙下
物欲飞流

离开练功房的日子
灵魂找不到栖息的故乡
生活很简单
夜色霓虹下
从这里到那里
且行且舞
我仓惶奔跑
在午夜十二点钟声前
没有水晶鞋

所以我遥不可及的爱人
请不要爱我如花的容颜
爱我沧桑而天真的心

黄山游记

星期日, 12月 19th, 2004

一、黄山归来不看山
坦白说自小就不喜欢登山,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敬畏,总之是亲近不起来。
但大大小小的山还是去过几座,如上海近郊的佘山,大、小金山,上海人称之为山,其实是几座小山丘而已,还有五岳中的泰山,却是登过二次了。
最近一次是今年3月下旬,在云南攀爬中虎跳峡。那次只能算爬了,从陡峭的山崖踩着突出的山石一步步下到峡谷底,最险的地方需要向导拉着绳索滑下,再一个一个把我们拉下来。那时候就感觉天地之大,而自己是渺小的一个,望着茫茫的大山,竟有无助的想哭的冲动,但是退路是没有的,只能咬着牙手脚并用地坚持。从此,就不想再登山了。
但黄山和其他名山一样,因为是旅游景点,上上下下都修好了台阶,旁边还有栏杆,所以就不觉得险。而这样的登山,需要的只是体力,而并非勇气了。
奇松、怪石、云海、温泉据说是黄山的四宝,但这次只看到了奇松和怪石,7月是没有云海的,登黄山的最好时节是10月。其实这些景致别处也有,但没有黄山这样从从荣荣,五百里黄山自是有着特别的美的。
登山那天却刮起了大风,吹得人站立不稳,几欲化作蝴蝶飞去,那我就成了黄山的一个精灵了。但我还是不爱山,于是五岳归来不看山、黄山归来不看岳就成了我最好的托词了。

二、西递、宏村的遗憾
这次领命去黄山,心里想去的其实是徽州。那个地方据说是徽派民居的代表,而我是喜欢那种恍恍惚惚的韵味的。但最终只去了西递。
行走在洁净的青石板路上,想象自己如戴望舒钟情的女子从小巷中走出,可惜没有雨,头顶却有明晃晃的太阳照着。跟着导游从这家院子进,又从那边屋门出,左右都是人,古朴是古朴,心里却觉得烦燥。这种黑白分明的斑驳和月塘的波影,应是适合湿润的雨后和温暖的静夜的,那就留一份遗憾吧,让我下一次再来过,悄悄的,行走在似水流年的梦里。

三、枕着流水入眠
住的地方叫黄山干部疗养院。虽然以黄山命名,距离黄山还有一个小时的车程。有意思的是,一进疗养院,手机通通没了信号,因为这里以前曾是个保密的场所。而没有了手机,我们便如与世隔绝了一般。
但院里环境却好,首先是占地辽阔,70多亩的面积隐藏在绵延的山里,丛丛叠叠的青翠,清新宛如又一个风景区。房间的窗外正好是一条山泉,整日叮叮咚咚地流淌着。到了夜里,便是哗哗哗哗的声音了。
而我就住在这与世隔绝的地方,呼吸着自然新鲜的空气,听着山泉的声音睡去,恍若生活在世外桃源了。

四、花絮
1、最感人的故事
杨是这次的同行者,以前见过几次面,笑眯眯的一个男人,但没有单独接触过,只是通了几次电话,声音柔和,让我常常不以为然。
这次黄山游却让我们相熟起来。杨是一个博学的人,一路上说古道今,自有他的见识,难得的是不卖弄、不矫饰,而且能玩会唱,一天晚上我们对歌,杨的声音激越深情,令人击节赞叹。
但杨说话还是轻轻柔柔的。杨的岳母生活不能自理六、七年了,老岳父每天精心准备早餐,端送到妻子面前,一口一口喂食,一弄就是一个多小时。平日里老人常常抚着妻子的手,微笑着给她说话,眼光舍不得从爱人的脸上移开。哪一天岳母也微笑了,那便是全家人最幸福的时刻。杨轻柔的声音想必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潜移默化来的吧。
杨的妻子是他小学同学,一路上自自然然地走到了一起,没有什么特别的事,杨如是说。

2、有了个小男友
子安是杨的儿子,8岁的小男孩,大大的眼睛,虎半夜凉初透头虎脑。子安叫我姐姐,而我的年龄大可以做他的阿姨了,但无论旁人怎么说,他却不肯改口,就这么一路叫了下来。我自然答应的干脆,心里乐开了花。
因为家庭环境,子安聪明乖巧,有着超出同龄人的智慧。一路上他缠着给我讲岳飞的故事,细枝末节处都头头是道。但毕竟还幼,手舞足蹈的没个停歇,而几个小时的山路走下来,却也不叫苦。
子安那天一本正经地对我说,姐姐我和你有缘份。是吗,什么是缘份呢?我存心逗他。就是¨¨¨就是长大了可以结婚的那种,子安看着杨不好意思的说道,可是等我长大了,你却老了。
我知道我是讨小孩子喜欢的,而黄山之行有子安一路陪伴,快乐满满。

3、顿顿吃肉,餐餐喝汤
来黄山前,就有先行者极力推荐这里的土鸡如何味美汤鲜。到了之后,接待者想必早熟知了我们城里人尝鲜的口味,土鸡自然是少不了的,还有各种配料的红烧肉。我本来就是肉食主义者,到了这里便如鱼得水了。
于是,每次吃饭,左一块肉右一块肉,盛一碗汤再添一碗汤,当地的土产自然是不能错过的,饭也是不能不吃的。而顿顿吃肉、餐餐喝汤的结果是,虽然每天车行劳顿,烈日暴晒下大汗淋漓,却没有一丝苗条下去的迹象。

2004/7/20

关于妖精

星期六, 12月 18th, 2004

关于妖精,现代汉语辞典的解释,一是妖怪,第二比喻为姿色迷人的女子。
妖怪,神话、传说、童话中的生灵。在我国,妖怪一说由来已久,最早见之于记录的大概是《山海经》,以后随着历史的变迁而不断丰富起来。
可能是为了和神仙有所区别,大多数妖怪形状奇怪可怕,有妖术,常常出来害人。这在《西游记》里达到了巅峰。唐僧师徒四人一路西行,沿途遇妖见魔,都是暗存异心,使出了十八般奇招怪术,但最终是邪不胜正,落得被伏或收的下场。这里的妖怪其实是妖魔鬼怪的意思。
但妖见之于妖精,就好比小巫见大巫,好象通常说的:万里长征第一步,妖只是成为妖精的先决基础。
妖之所以能成为妖精,须得具备以下条件:
首先,它必须要有成为妖精的潜质,就象佛教所说的慧根,即使没有天赋异禀,至少也是七窍玲珑、一点就透的。
第二,它须耐得寂寞,经得起时间的磨练,如《白蛇传》里的白蛇和青蛇,一个修佳节又重阳炼了一千年,一个修练了五百年,方才成精。
第三,在修佳节又重阳炼的过程中要学会一、二样技能,或者是72变,或者能呼风唤雨,否则你做妖的时间再长,别人也只能称之为老妖怪。
第四,修佳节又重阳炼也很讲究方式方法,最好是有高人指点,要天时地利人和,不然一个不小心,走了火,就成了魔。
所以妖能成为精的,毕竟只是少数。而一旦成了精,首先就是容貌气质的改变,不一定是天姿国色,却一定是有特别的味道,而且青春不老。
最著名的是《聊斋志异》,花草树木,山水虫兽,看破了日落月缺,一个赛着一个姿态妖娆,或清丽雅致,或娇憨可人,俱是艳丽不可方物,直叫人念念不忘,神魂颠倒。
男妖精也有,总不如女妖精那么千姿百态,所以后来但凡说到妖精,脑海里闪现的总是女子。
所以女子一旦被唤做妖精,总是有别于平常女子的。
那个不经意就令男人们欲罢不能,欲恨不能,只能在思量长久之后才从痒痒的牙根缝里挤出“这个小妖精”五个字的妖娆女子,我们就称之为妖精。
但“地反物为妖。”,妖精再怎么说也是妖因为异于常人,一旦发现成了精,虽也让天地敬畏几分,总还是想方设法想着降服,就怕成了气候而天下大乱,即使那些放任自流的,一般人也是戴着有色眼镜看待。
世人对待妖精女子,一部《西游记》其实就略见大概。
一是如孙悟空。孙行者其实也就是一猴精,被如来收伏后就忘了自己的妖精出身,以为扶佐了天庭就成了神仙,而且痛恨别人叫他为妖精,见了妖精诱惑唐僧更是火冒三丈,对妖精的态度是不管三七二十一,痛下杀手。
此为女子居多。
二是如猪悟能。八戒是喜欢妖精的,虽然大大小小的苦头吃了不少,但一看到妖精的一颦一笑,浑身就没了斤两,盘丝洞也好,高老庄也罢,我自一往无前,前仆后继。
三是如唐三藏。因为怕着,成天念着阿弥陀佛,远远看着都不敢,只怕引火烧身,坏了他沽的名钓的誉。这类男人其实是没有足够的自信。
而沙悟净在《西游记》里就是个面目模糊、可有可无的家伙,妖不犯我,我不犯妖。
但不管你或打或爱或怕,管自你众生颠倒,看破红尘,妖精女子总是以施施然的姿态妖妖娆娆地生活着,而且往往如美酒,越饮越醇,回味悠长。  
我是妖精我怕谁!